步骤1:到工商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可以委托无锡金开元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办)
办事地点:无锡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依据注册资本决定 200万以下:各区工商局)
办理时限:一般是隔天可以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程序:递交企业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供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查询意见表;
6、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7、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或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注:
一、投资人只需按照本申请书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即可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二、投资人应依法慎重选择申请的企业名称,避免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使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造成社会和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查询清单。
四、被委托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五、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样或者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字样的,应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
六、报社、杂志社、期刊社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报纸、杂志、期刊字词的,应对这些字词使用书名号。
七、本申请书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投资人可采用A4规格纸自行双面复印。
八、投资人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九、对字迹潦草、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核准受理人员有权要求投资人重新填写。
十、已核准但未完成企业登记的名称,投资人、投资额、登记机关发生变化的,应向名称原核准机关重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应当由原投资人申请撤销原企业名称。
十一、除当场提交且不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外,企业名称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登记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投资人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登记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设立登记。
十三、全体投资人应予本册文书末尾处签名(自然人)或盖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对本册文书所填内容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