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出口企业,在选择出口经营方式时,往往涉及到货物收购方式的选择、贸易方式的选择以及货物出口方式的选择。选择哪种方式更适合自己的企业,这就需要进行精心的策划,权衡利弊
一、货物收购方式的选择
一般来说,对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比从一般纳税人进货所实现的出口盈利高。这是因为从小规模纳税人进货,征税率为6%,退税率为6%,不会因为征退税率不同而产生的增值税差额,增大出口成本。
而从一般纳税人进货,货物退税率低于征税率,其产生的增值税差额要计人出口成本中,两者相比,前者进货方式下出口成本较低、盈利高。
二、贸易方式的选择
目前,出口货物主要有两种贸易方式,即自营出口(含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分别按“免抵退”办法和免税办法处理。这里,自营出口是国外料件正常报送进口,
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加工复出口后再申请退税;进料加工方式,加工货物复出口后,可申请办理加工及生产环节已缴纳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来料加工方式免征加
工费的增值税,对其耗用的国产辅料也不办理出口退税。毫无疑问,从税收筹划上讲,进料加工方式和来料加工方式才是出口退税政策的选择方案必须具体分析:
当企业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其退税率相等时,无论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国产料件是多还是少,利润率是高是低,都应该选择进料方式。因为进料加工业务,货物出
口后可以办理全部进项税额的出口退税,而来料加工业务,虽然免征增值税,但进项税额不予办理退税,从而增加了出口货物的成本。
当企业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大于其退税率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当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国产料件少,利润率较高时,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来料加工业务免征增
值税,而进料加工虽可办理增值税退税,但由于退税率低于征税率,其增值税差额要计入出口货物成本,这使进料加工方式业务成本较大;当加工复出口货物耗用的
国产料件较多,利润率较低时,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进料加工业务可办理出口退税,虽然因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增加了出口货物成本,但与来料加工业务相比,随
着耗用国产料件数量的增多,其成本会逐渐地抵消,甚至小于后者的业务成本。
采用不同的贸易方式,不仅对企业出口成本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同时还要注意不同的贸易方式下货物的所有权和货物定价权问题。来料加工方式下,料件的所有权和
成品的所有权归外商所有,承接来料加工的企业只收加工费,出口企业也没有成品的定价权;但进料加工方式下,料件和加工成品的所有权及定价权都属于承接进料
加工的出口企业,因此,也可以通过提高货物售价来增大出口盈利,这也是企业贸易筹划的一个方面。因此,对出口货物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三、货物出口方式的选择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只能委托出口自产的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既可自营出口货物也可委托出口货
物,而且这两种方式都可由自己办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同时,出口企业也可采取货物买断方式或将货物再调拨销售给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出口
后不影响退税。具体选择哪种出口方式,可根据出口企业的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