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工作中,狭义的“制单”即填制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登入记账凭证,并送下一级审核,最终成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制单方式有“单式”和“复式”两种。
“单式”的特点是: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各账户之间没有严密的对应关系,账户记录也不可能相互平衡。由于这种方法没有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目前,很少有单位采用这种方法。
“复式”是从“单式”制单法发展起来的一种比较完善的制单方法。与“单式”制单法相比,其主要特点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这也是被称为“复式”的原因);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制
单法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并有助于检查账户处理和保证账簿记录结果的正确性。在我
国,复式制单有借贷法、增减法、收付法三种,但现在规定使用的只有借贷法一种。
会计制单人在填制记账凭证时需要注意的要点:摘要清楚,业务内容真实,报销手续完备,账务处理准确完整,不同的业务分别制单,摘要和经济业务相
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部门、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凭证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领(缴)款人、出纳)必须在相应位置签名或盖章。 |